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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态环境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《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》的通知

来源:生态环境部等11部门|发布时间:2023/11/7 11:27:33|浏览次数: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,国务院有关部门:

经国务院同意,现将《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
生态环境部

外交部

国家发展改革委

 科技部

工业和信息化部

 财政部

自然资源部

 住房城乡建设部

农业农村部

 应急管理部

国家能源局

2023年11月7日

(此件社会公开)

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11月7日印发


解读: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负责人就《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》有关问题答记者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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