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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《加强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的若干举措》的通知

来源:江西省生态环境厅|发布时间:2024/6/4 10:33:21|浏览次数:

各设区市、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:

《加强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的若干举措》已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

江西省生态环境厅

2024年5月30日

(此件主动公开)

抄送:厅各处室,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,厅属各单位,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。

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2024年5月31日印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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